美國專利訴訟中關於「律師-委託人特權」與「工作成果豁免權」之探討

美國專利訴訟中關於「律師-委託人特權」與「工作成果豁免權」之探討
篇名
美國專利訴訟中關於「律師-委託人特權」與「工作成果豁免權」之探討
作者
林明儀、劉尚志、王敏銓
關鍵字
美國專利訴訟、律師-委託人特權、工作成果豁免權、發現程序、棄權
摘要
本文所欲探討者,乃美國普通法所建立之「律師-委託人特權」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與「工作成果豁免權」(work product doctrine/
immunity)等原則,適用於專利訴訟,以保護特定資訊免於被揭露之現況。
第一部分將先分別介紹此二概念之基本內涵。第二部分則針對專利訴訟中,
適用此二概念所引發之爭議與相關問題,予以分析與討論。在律師-委託人
特權之適用方面,主要探討之主題包括:適用對象是否及於專利律師或專利
代理人,與保護客體是否及於包含事實及技術之溝通。而在工作成果豁免權
之適用方面,則討論其保護客體是否及於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律師所製作
之文件。最後,除說明對其棄權之情形外,亦討論當事人在放棄律師-委託
人特權的同時,是否也等於放棄了工作成果豁免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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