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刑事手段對醫療賠償訴訟之影響:以實證取向觀察與分析 | ||||
作者 | ||||
吳俊穎、楊增暐、陳榮基 | ||||
關鍵字 | ||||
醫療糾紛、刑事手段、民事案件、身體傷害、實證研究 | ||||
摘要 | ||||
本研究依據 2002 年至2007 年間之民事訴訟案件作為實證分析題材,藉 以探詢刑事訴追對民事審判是否構成實質影響,並進一步釐清「以刑逼民」 的訴訟策略是否對於原告具有真正實益。我們發現580 件民事訴訟中,有 245 件兼採刑事訴訟手段(42.2%),其中有57 件在偵查階段,99 件不起訴 處分,已起訴階段者有12 件,進入審判後經判決無罪者37 件,有罪者40 件。民事訴訟勝訴率與是否採取刑事手段無涉,但與刑事訴追的結果有密切 相關: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不起訴者,病方的民事訴訟勝訴率為8.1%,偵查 後起訴者其民事訴訟勝訴率為41.7%;進入法院經判決有罪及無罪者,病方 之民事訴訟勝訴率分別為62.5% 及27.0%。此外,我們發現病患死亡或重傷 者,兼採刑事訴訟的機會分別是輕傷的4.7 倍及1.8 倍;由檢察官偵查後,病 患死亡的個案被起訴的機會為輕傷患者的三倍,但未達統計上的差異;經刑 事庭審理結果,病患死亡以及重傷的個案,遭受判決有罪的機會都是輕傷者 的兩倍,但也未達統計上之差異。根據研究顯示,民事訴訟的勝訴率雖與是 否採刑事手段無涉,但與刑事訴追的結果有所牽連;而刑事訴追的結果,則 與病患身體傷害程度息息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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