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逆向給付爭議——競爭法與專利法之交錯 | ||||
作者 | ||||
蔡鎛宇 | ||||
關鍵字 | ||||
學名藥、逆向付款、推定違法、合理原則、專利權利範圍法 | ||||
摘要 | ||||
在探討與專利有關的協議是否違反競爭法時,不論在歐盟或是美國,專 利權利範圍說原本都是實務上所常見的判斷方式。逆向給付協議亦為一種專 利協議,在歐盟或美國皆屢見不鮮,係指原藥廠對於學名藥廠進行給付以換 取學名藥延後進入市場。然而,饒富趣味的是,在逆向給付協議究竟應以推 定違法、專利權利範圍說,抑或合理原則,來判斷是否違反競爭法的這個問 題上,歐盟以及美國實務卻都不採取專利權利範圍說。歐盟執委會在最近幾 年的逆向給付協議案件之判斷上採取了推定違法,而2013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 院所做出Actavis 之判決則是以合理原則來判斷。本文將探討歐美間之差異, 兼論我國之相關競爭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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