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論網路通訊監察之水平式分階段規制──以「食肉獸系統」為主要檢討素材 | ||||
作者 | ||||
劉芳伶 | ||||
關鍵字 | ||||
食肉獸系統、設備端通訊監察、特定性要求、數位匯流、第三人原則、馬賽克理論、位置情報 | ||||
出版資訊 | ||||
交大法學評論第11期,頁31-93(2022年9月) | ||||
摘要 | ||||
本文指出,現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於立法之初係以中央系統通訊傳輸作為制度設計之前提,導致其在本質上難以對應分散系統通訊傳輸之規制需求。而網路傳輸即分散系統之典型例,故本文以有網路封包補食器之稱的食肉獸系統(進行通訊監察之一種科技手段)作為主要檢討素材,藉以釐清問題之所在。再以此為前提,聚焦於數位匯流之技術性特徵,改從跨巨庫觀點為進一步的綜合分析。所謂跨巨庫,係指以數位匯流技術為代表的各類情報通訊科學技術,搭配上各式各樣的感知器或探測器乃至於各種端末,而得讓各類不同的資料庫具有可跨虛擬與實境之無限連結可能性,藉此生成一個可不斷有機成長的跨領域之巨大資料庫。政府利用此一既存的跨巨庫現象來進行偵查時,可區分為四階段,即 A 設備裝置階段、B 取得資訊階段、C 儲存累積階段、D 照合分析階段,此即所謂跨巨庫觀點。本文擬由此觀點進一步深入剖析,並提出所謂水平式分階段規制論(即區分上述 A、 B、C、D 各階段分別進行不同的規制),最後以之為據,針對現行通保法提出具體之修法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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