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衛星監控資訊作為法庭證據之實證研究⎯⎯以高等以上法院裁判為中心 | ||||
作者 | ||||
蔡達智 | ||||
關鍵字 | ||||
衛星定位、衛星空照、隱私權、證據、實證研究 | ||||
摘要 | ||||
目前法院對於利用衛星監控資訊作為證據,已不陌生,特別是在偏遠的 山區以及海面,以衛星定位、空照確認特定行為地點及其範圍,已為目前行 政機關、船隻航行常用甚至必備工具。大部分的衛星定位與空照資訊多為法 院認可接受成為待證事實的證據,證據證明力也相當高,雖然不乏具有排除 證據適用以及欠缺證明力效果的法院裁判。整體看來,面對此一高科技產生 的證據事實,法院似乎尚未能夠熟悉衛星資訊取得與應用的玄機奧妙,從而 有高度接受並加以適用的結果。然而,仔細探究,部分司法警察於犯罪調查 中取得的衛星定位與個人通訊場所地理位置資訊,若位於個人居家內部,此 等犯罪偵查舉動恐有侵犯憲法第10 條及第12 條保障個人居住自由與秘密通 訊自由等基本人權,如此一來,法院接受該等證據適用的結果是否恰當,有 無過度侵害人民隱私權,頗有疑慮而有研究必要。其次,衛星定位、空照行 為容易受到客觀環境如地形地物的影響,而有定位與空照產生誤差與不精確 的結果,特別是多颱風、地震、山崩、土石流的台灣,常發生的問題便是, 地形地物變化快速的情況下,僅靠單一的衛星定位、空照等證據,即欲證明 被告有違法事實,可能有待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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