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遺傳資源法立法之探討

篇名
歐盟氣候變遷政策的規範、策略與實踐
作者
郭華仁、陳昭華、謝銘洋、倪貴榮、李崇僖、林松蔚
關鍵字
遺傳資源、生物多樣性公約、生物竊取、生物探勘
摘要
自古以來,遺傳資源即被廣泛地運用在人類之食衣住行中,在農業及醫
藥方面利用之機會更多。尤其是近代科學大量使用微生物與植物成分來生產
生物製劑,不僅開發出許多新的藥品,也為醫藥工業帶來新的紀元。也因
此,許多已開發國家乃積極投入大量資金,到遺傳資源豐富之國家進行探
勘。然而這些探勘者一旦發現了特殊的遺傳資源後,往往在進一步或多或少
的研發後,即以智慧財產權來確保其對這些遺傳物質及其所衍生的商業利
益,對於遺傳資源來源者卻多未有任何之利益分享,形成所謂的「生物竊
取」現象。為避免生物竊取案件之持續發生,並促進遺傳資源之保育及永續
利用,許多國家乃著手制訂有關遺傳資源保護之法案。我國屬於遺傳資源豐
富的國家,但外國人到國內進行探勘,尚無適當的規範加以管理,同時為促
進我國遺傳資源之保育及永續利用,因此亟需儘速訂立有關之規範予以管
理。有鑑於此,本文擬就「遺傳資源法」立法的必要性及主要規範架構加以
探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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