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臺韓移工聘僱歷史思索臺灣直接聘僱制度的改善之道

從臺韓移工聘僱歷史思索臺灣直接聘僱制度的改善之道
篇名
從臺韓移工聘僱歷史思索臺灣直接聘僱制度的改善之道
作者
陳炯志
關鍵字
直接聘僱、仲介費、政府對政府、企業社會責任、聘僱許可制(EPS)
出版資訊
交大法學評論勞動法特刊,頁195-225(2020年12月)
摘要
 臺灣從1989 年首次開放引進外籍勞力,至今30 年。仲介競爭訂單的商業模式形塑了臺灣的移工市場,使得高額仲介費用一直是臺灣移工市場的重要問題。2007 年開始的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企圖在既有的仲介制度之外提供另一個不同的管道。經過近12 年直聘制度的實施與改變,但透過直接聘僱中心聘僱外籍移工的比例並不高,並且有下降趨勢。為何這麼少人願意直聘?本文試圖爬梳直聘制度的轉變,分析與直聘制度相關的關鍵行動者,並且比較韓國的聘僱許可制EPS(Employment Permit System),以國對國方式引進外籍勞力的制度發展以及對於私人仲介制度的影響。原因在於目前的制度設計在於提供私人仲介之外的另一個管道,而非企圖取代仲介制度。因此本文提出三個建議:1.強化直聘中心平臺功能與在地服務的分布;2.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推廣直接聘僱;3.透過更多關鍵行動者,連結勞力輸出與接收國,官方、NGO 組織與學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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