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商業判斷原則的角色與適用——聯電案的延伸思考 | ||||
作者 | ||||
邵慶平 | ||||
關鍵字 | ||||
商業判斷原則、信賴義務、舉證責任、股東會承認、忠實義務 | ||||
摘要 | ||||
商業判斷原則應否引進台灣的董事民事責任體系中,在學界與實務界均 引起強烈爭議。更令人注意的是,白領犯罪的辯護律師也經常援引此一原則 為其當事人辯護。受到廣受矚目的聯電案的啟發,本文希望可以對此一原則 之相關議題提供一些不同觀點。本文相信,在不適用商業判斷原則的情形 下,對於董事違反其信賴義務,原告仍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商業判斷原則 的引進,其結果並非是造成舉證責任的倒置,而是會增加原告的舉證負擔。 此一看法不僅可以減弱反對此一法制移植的立論基礎,也可以澄清此一原則 在刑法第342 條背信罪訴追過程中所能扮演的角色。本文的討論也可以解釋 股東會承認在刑事責任確定上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對檢辯在攻防論辯上提供 一些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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