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之未遂犯──美國法著手犯的借鏡 | ||||
作者 | ||||
陳秉訓 | ||||
關鍵字 | ||||
營業秘密;侵害營業秘密罪;未遂犯;美國經濟間諜法;法律上不能 | ||||
出版資訊 | ||||
交大法學評論第13期,頁89-121(2023年9月) | ||||
摘要 | ||||
本文意在參酌美國聯邦《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EEA)與《模範刑法法典》(Model Penal Code, MPC)第5.01條之著手犯之法制,來思考我國營業秘密法犯罪行為中的未遂犯意涵。本文指出意圖竊取他人營業秘密、並進而著手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之資訊者,只要該行為人以為到其所取得的資訊為營業秘密,其即應負未遂犯之責。該認識之成立可基於被害單位客觀上有執行營業秘密合理保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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