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路犯罪公約談我國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的修訂

從網路犯罪公約談我國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的修訂
篇名
從網路犯罪公約談我國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的修訂
作者
廖宗聖、鄭心翰
關鍵字
電腦犯罪、網路犯罪、網路犯罪公約、濫用電腦、電磁紀錄
摘要
電腦犯罪已成為當代新興的犯罪類型,各國無不積極面對此一挑戰。我
國在2003 年新增刑法第36 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除為了解決電磁紀錄與動
產、文書存在不同的屬性外,也希望藉由該章的制定,能對其他影響電腦系
統安全、侵害電腦資料完整、保密及可使用的行為加以規範。不過制定至
今,該罪章產生不少解釋上或適用上的困難,為解決種種相關的問題與爭
議,本文在參考歐洲理事會網路犯罪公約的規範後(第1 篇第1 章第2 條、
第4 條、第5 條及第6 條),嘗試對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提出相關修訂建議
(第358 條、第359 第、第360 條及第360 條第1 項、第2 項),期能供立
法者於未來修訂該罪章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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