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從語言學觀察商標淡化-論產地證明標章之立法妥適性 | ||||
作者 | ||||
陳思宇 | ||||
關鍵字 | ||||
產地證明標章、商標淡化、轉喻、顯著性、搭便車、外部性 | ||||
摘要 | ||||
任何能夠傳遞資訊的載體皆可視為符號,文字、語言、標章皆屬之。本 文以「產地證明標章」為中心,分析我國自2011 年商標法修法後,於條文設 計上多「依其性質準用」一般商標的規定。基於產地證明標章在各方面皆異 於一般商標,因此,在商標侵權態樣之一──淡化(dilution)之規定上,產 生準用之困難。本文從產地證明標章之意義、功能為起點,透過 Saussure 符 號學分析傳統混淆誤認規範與商標淡化間所侵害之法益有何不同,並提出構 成「商標淡化」之要件為何。惟我國實務對於構成商標淡化之要件看法分 歧,原因在於對商標淡化保護之法益模糊不清。本文透過語言學上轉喻 (metonymy)分析淡化所保護之法益,提出產地證明標章應無一般商標淡化 規定之適用,並在最後以經濟學上外部性(externality)之角度,在商標法架 構下提出修法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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