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21世紀下機構投資人之受託義務──試論受託義務與ESG投資之調和 | ||||
作者 | ||||
張景儒 | ||||
關鍵字 | ||||
ESG投資;受託義務;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責任投資 | ||||
出版資訊 | ||||
交大法學評論第14期,頁1-60(2024年3月) | ||||
摘要 | ||||
ESG投資在近年來成為顯學,投入ESG相關金融商品的資金更是逐年成長。機構投資人作為投資人與公司間之中介角色,一方面有足夠的股份可以影響公司經營階層的決策,另一方面也需要回應客戶的要求,因此在ESG議題的實踐扮演著關鍵的角色。當機構投資人採行ESG投資時,其將有可能因為考量ESG議題,而未優先考量投資報酬率,這樣的作法與機構投資人的受託義務出現潛在的衝突。此緊張關係也導致部分機構投資人,因為受託義務之不確定性,對於ESG投資躊躇不前。是以,受託義務與ESG投資之間的關係為何,實為必須要面對的先決問題。對此問題,外國學說已有相當豐富之討論,惟我國學說之討論卻相對稀薄。有鑑於此,本文希冀能夠補足此一學術上之空缺,藉由探討受託義務之內涵,釐清受託義務與ESG投資之關係,使機構投資人能夠無後顧之憂地深化我國ESG投資,真正地達到改善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之目標。此外,本文同時將探討我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對於受託義務之問題應如何做出調整,以使盡職治理守則能夠成為機構投資人實踐ESG投資的助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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