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我國禁止行賄外國公務員法制之探討 | ||||
作者 | ||||
黃思翰、林志潔 | ||||
關鍵字 | ||||
行賄、外國公務員、海外反貪腐法、貪腐防制、企業遵法 | ||||
摘要 | ||||
近年有關禁止行賄外國公務員之議題已受到國際社會重視,尤其當美國 政府對於違反海外反貪腐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之執法地 域範圍從歐美擴及於亞洲時,我國企業及科技公司應更加重視企業行賄外國 公務員之防制,以降低相關法律風險。然而,過去我國肅貪政策係以公部門 貪腐防制為重心。雖然我國於2003 年將行賄外國公務員行為刑罰化,惟從防 制跨國賄賂犯罪與提升企業競爭力之角度而言,現行法存有許多疑義尚待釐 清,並使得我國企業無妥適之法律制度可資遵循。本文旨在探討我國禁止行 賄外國公務員規範與實務之相關問題,除說明有關FCPA 之企業遵法議題 外,並嘗試從美國法觀點與實證質性研究分析我國防制行賄外國公務員及企 業遵法應有之制度內涵,以及提出立法政策建議,以兼顧打擊跨國行賄與保 障企業利益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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