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我國智慧財產訴訟中專利權無效抗辯趨勢報導 | ||||
作者 | ||||
陳群顯 | ||||
關鍵字 | ||||
實證研究、專利權無效、專利訴訟、公私法訴訟二元制 | ||||
摘要 | ||||
我國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中,以往囿於「公、私法訴訟二元制」之體系設 計,被告即便認為原告所主張之智慧財產權有無效的理由,亦僅能循行政救 濟的途徑主張,並無法直接於民事訴訟中直接提起智慧財產權無效抗辯,造 成民事訴訟程序之延滯等不便。我國預計於2007 年間設立智慧財產法院,而 該法院之設立對於我國智慧財產案件之爭訟將產生巨大而直接之影響,而攸 關該法院成敗之主要關鍵⎯⎯「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 理法」等二法案,業已送立法院進行審查。其中「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 於2007 年1 月9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亦已於 2007 年3 月5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中一項劃時代 的變革,即是在第16 條第1 項規定:「當事人主張或抗辯智慧財產權有應撤 銷、廢止之原因者,法院應就其主張或抗辯有無理由自為判斷」,易言之, 該法條規定將直接改變目前我國「公、私法訴訟二元制」的現狀,對於專利 訴訟當事人間自產生重大之影響,然依據該法案之規定,是否確能達到立法 者之目的?以及是否需要有其他配套制度?本文將介紹我國智慧財產訴訟中 專利權無效抗辯相關制度沿革,並嘗試提供分析意見,同時就目前各國相關 專利訴訟制度之設計,提供分析及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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