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從證券法觀點觀察強制公開揭露理論的界線與替代模型 | ||||
作者 | ||||
林建中 | ||||
關鍵字 | ||||
證券法、強制揭露、買方注意、交易成本與資訊處理、揭露的外部性 | ||||
摘要 | ||||
證券法上的資訊強制定期公開,長久以來從1933 年的Securities Act、 1934 年的Securities Exchange Act 以降,一直被視為美國證券法的主幹。七 十多年發展下來,大體上仍在此一精神下持續擴張;觀念上,資訊的公開揭 露也都被化約認為是保障投資人與交易市場秩序的最佳武器。而相同的邏 輯,也為我國證券法所沿襲。 但此種管制方式,與其長久以來在具體制度中呈現的支配現象相反,在 學界裡一直有著懷疑與挑戰的聲音。主要的討論,在於強制性提供是否必 要、資訊的最佳化與其效應、以及強制提供資訊是否真的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等等。準此,本文從反對的角度出發,試著由個案與理論的路徑,針對現行 強制揭露所面臨的限制進行討論。並希望藉此反對見解的闡述與分析,反省 此一由 Brandeis 從新政時期(New Deal Era)以降理論的支配地位,並思考 下一個世代證券法領域可能的管制思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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