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
從國際間之監理發展探索我國虛擬資產及央行數位貨幣之發展動向 | ||||
作者 | ||||
林盟翔、賴建宇 | ||||
關鍵字 | ||||
金融科技、分散式帳本技術、虛擬資產、央行數位貨幣、監理機制 | ||||
出版資訊 | ||||
交大法學評論第12期,頁1-66(2023年3月) | ||||
摘要 | ||||
我國金管會將虛擬資產定位為「數位虛擬商品」,與國際間對虛擬資產有發布監理制度或明文規範相比,採取較嚴謹之監理態度。雖我國虛擬資產交易量占全球比重甚小,與實體經濟之連結度低,對整體支付系統、金融穩定及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尚無顯著影響,僅於防制洗錢及投資人保護等方面,規範可能衍生之風險,但仍應正本清源梳理虛擬資產,乃至穩定幣之發展趨勢及後續影響。若須兼顧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及使用者保障,自應建立適性監理方式並形成規範,從而確立我國對虛擬資產之定位,對特定虛擬資產作為交換媒介之可行性評估後,再依整體環境提出相應之監理制度。 至於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不論是採用中心化機制或分散式帳本技術,均應將消費者保護、確保投資人免受詐欺、誤導性陳述之影響等列為優先考量,並納入非法金融監理、國家安全之考量。整體而言,影響金融穩定之根源,未隨貨幣型態之演變而有明顯改變,雖使用實體貨幣、虛擬資產或 CBDC,於金融風險之傳遞速度上有所不同,但風險仍是圍繞於信任與資產價格。尤其不論虛擬資產或 CBDC 均為金融科技之一環,其對金融體系之衝擊程度,取決主管機關之監理態度,爰應持續對虛擬資產及 CBDC 設計縝密之監理制度,進而選擇適合我國金融體系之數位金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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