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害責任範圍因果關係的合理詮釋與再建構

篇名
專利侵害責任範圍因果關係的合理詮釋與再建構
作者
沈宗倫
關鍵字
專利損害賠償、相當因果關係、完全市場價值法則、等同權利金、不當得利
摘要
由於專利為無體財產,其權利邊界尚須透過申請專利範圍解釋始能確
定,權利範圍本質欠缺直接的明確性,影響權利的對外公示,以致不易達致
權利公信的目的。另外,專利侵害並不會造成權利人對於權利支配的全面剝
奪,其損害僅反映在市場的經濟損失,以及專利評價至今尚未具有可信的共
識,因此,損害賠償範圍的認定,遠較傳統物權為困難,若無精確的相當因
果關係適度調節損害賠償範圍,一方面,在某些情形下,可能造成賠償不充
分,進而影響專利權人未來繼續研發的誘因,偏離專利法的經濟目的宗旨;
另一方面,亦可能在特定的狀況下,令專利權人獲致法律所允許以外的超額
賠償利益,同時阻礙了他人利用合法資源從事技術改良或再創新的機會,違
背專利法平衡專利權人與公眾二者間利益衝突的意旨。本文有鑑於以因果關
係調節專利損害賠償的重要性,希望藉由筆者對於比較法相關議題的觀察與
反省(Panduit 案的損害賠償計算原則與「完全市場法則」),以及對於專利
法本身立法宗旨與法理的體會,就我國專利法關於損害賠償的責任範圍因果
關係(特別針對專利法第85 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予以界定與釐
清,以確定最適利益衡量下的損害賠償,並適度檢討我國相關的判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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